长春某某、四平市网讯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302执保264号
长春***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平市网讯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长春***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四平市网讯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长春***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四平市网讯电脑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6万元或其他等额财产,并提供担保。经本院立案执行保全,冻结四平市网讯电脑设备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建设银行:22001628660055000487)。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