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岩(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申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存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的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自2020年6月24日起,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将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不得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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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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