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浙1002执172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坤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组织机构代码:68454530-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台州市海湾浪琴小区业主委员会,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台椒商初字第0094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5月13日向被执行人台州市海湾浪琴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台州市海湾浪琴小区业主委员会支付人民币131891.5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831元、执行费1878元。但被执行人台州市海湾浪琴小区业主委员会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台州市海湾浪琴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5921.72元至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代书记员*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