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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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83执2101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常远钢管租赁站
被执行人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常远钢管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由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立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主动履行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桐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