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182执保24号
宁乡宁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宁乡经开区分公司:
申请人宁乡宁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宁乡经开区分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宁乡宁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3)湘0182财保24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宁乡经开区分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3年1月13保全完毕。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