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新3222执253号
***提**提,原阳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提**提与被执行单位原阳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新3222民初10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单位原阳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