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瑞消防有限公司

广西华瑞消防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802执1820号

广西华瑞消防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广西华瑞消防有限公司与广西贵港市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广西贵港市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广西华瑞消防有限公司履行本金48万及利息39996元。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已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负担执行费71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3日作出的(2019)桂0802民初994号及(2019)桂0802执1820号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