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城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泰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三林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24执恢412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绍新聚民初字第0016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2月21日恢复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泰城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三林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75000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750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