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净宇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净宇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402执1288号

申请执行人:朱再君、广西净宇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康小红、珠海净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之间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