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韶关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22执保92号

申请保全人韶关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始兴县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0)粤0222民初132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本院于2020年10月28日冻结被申请人始兴县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民委员会在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38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27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251370.43元,冻结期限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

至此,本案已部分保全。(2020)粤0222执保92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