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韶关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始兴县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222执253号

韶关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始兴县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韶关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始兴县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始兴县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民委员会未履行生效的(2020)粤0222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书的法定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始兴县司前镇瑶族生态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义务。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2021)粤0222执253号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