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潇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应万满、台州潇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1021执831号 申请执行人:应万满,男,196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玉环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台州潇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台州市椒江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应万满与被执行人台州潇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1021民初3649号民事调解书,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