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世园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9民初4306号
原告:北京中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4层2单元1401室-DXF0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0G3BUBD。
法定代表人:王毅,经理。
被告:北京华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6337105717。
法定代表人:陈立国,总经理。
被告:北京世园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延康路10号院1号楼1-4层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784369E。
法定代表人:王铁林,董事长。
原告北京中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华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园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北京中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中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宋瑶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冯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