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281执1391号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与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的标的为36237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62376元,诉讼费6250.75元,执行费5336元。本院将案款362376元转付给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将诉讼费6250.75元和执行费5336元转付至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粤0281民初1325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