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川1802执253号
申请执行人:***,男,住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
被执行人:四川和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自贡市。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和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一案中,因申请人书面申请撤回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雅劳人仲案[2021]112号劳务仲裁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刘 力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