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鑫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海纳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某某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825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3年4月7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江苏海纳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立案庭移交:解除被申请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0000元的冻结。现已解除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你庭。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