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24执117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3年6月16日生,住安丘市。
被执行人人:潍坊龙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760965905R,住所地临朐县东城街办粟山东路北黄营路东。
法定代表人:王建队,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潍坊龙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2021)鲁0724民初420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6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潍坊龙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