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川1521执2787号
四川德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德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亿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工程款570846.1元、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共计638773.1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200000元,本院强制扣划执行到位447434.1元。在强制扣划到位款项中,其中支付申请执行人四川德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38773.1元,收取执行费8661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四川德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521民初111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