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万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万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921民初56号
原告:**。
被告:甘肃万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甘肃万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以被告向其履行了给付义务为由,于2022年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撤诉案件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王  英  政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杨雅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