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科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油科发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市江宁区一坤建材经营部票据返还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苏0115执5512号

江油科发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一坤建材经营部:

江油科发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南京市江宁区一坤建材经营部票据返还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8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8800元(除执行费182元外)。至此,江油科发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115民初49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