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睿水实业有限公司

西安沣卓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睿水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02执2199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沣卓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
法定代表人:曹晓莉,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西安睿水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杨权兴,公司总经理。
西安沣卓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睿水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1)陕0102民初857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西安睿水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西安沣卓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西安沣卓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睿水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2)陕0102执2199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杨 睿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米志宏
书 记 员  张爱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