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渝0108民初27303号
原告重庆圣堤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鹏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原告重庆圣堤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圣堤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请求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圣堤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61元,由原告重庆圣堤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杨 锐
法官助理 谢义克
书 记 员 程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