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久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西安艾泽拉斯装饰装修有限公司,西安久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3民初1976号 原告:***,男,汉族,1975年12月7日出生,住江苏省。 被告:西安久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1987年5月13日出生,住陕西省蓝田县。 被告:西安艾泽拉斯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商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西安久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艾泽拉斯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127元减半后63.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