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四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孝感市四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宏泰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0902执158号
申请执行人:孝感市四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卧龙乡316国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罗金华,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宏泰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东二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魏仁东,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魏仁东,男,1973年4月14日出生,住湖南省耒阳市经济开发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孝感市四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宏泰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魏仁东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司法网络查询及传统查询,约谈申请执行人后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本院已限制其高消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8)鄂0902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冷炳勇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