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703执607号
***、江苏恒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恒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支付679100元至法院账户,扣除本院执行费9100元后,剩余670000元支付给***,***同意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束。现被执行人江苏恒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按协议要求将679100元支付本院。
至此,(2021)苏0703民初67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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