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瑞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邢台瑞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591执48号
申请执行人:邢台瑞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区**楼**。
法定代表人:闫军虎,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7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邢台市南和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邢台瑞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邢台瑞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撤销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冀059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安月光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