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玺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开发区通秀路(海亚路--海堡路)工程时,施工现场裸土未采取覆盖措施,道路带泥积尘,产生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被罚款壹万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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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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