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品胜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品胜照明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宏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084执259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品胜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被执行人:秦皇岛市宏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河北省秦皇岛市。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品胜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秦皇岛市宏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作出的(2021)苏1084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含执行费1379元),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