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隆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因在阜宁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未在现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罚款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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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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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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