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马(天津)有限公司

王百米马(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成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津0114执保209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做出的(2020)津0114民初2354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何中华
书记员  宋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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