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8民初19036号
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
被告: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路******。
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以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缴。
审判员沈月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钱秋怡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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