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93执保812号 申请保全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住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荆春江。 被保全人:吉林省中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长春市绿园区。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保全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中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案号为(2022)吉0193财保75号,民事案件承办人为陈**龙。 保全案件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移送后,轮候冻结已经拍卖的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拍卖款,查封期限3年,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8日。 现已保全完毕,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刘 凯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