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206执1158号
***、**、唐山市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唐山市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唐山市宸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316059.08元,***、**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