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珲春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04执207号 **、珲春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珲春**与珲春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7615.90元,其中,案款74887.30元,案件受理费1705.60元,申请执行费1023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再6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