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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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24执2662号
***宜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承通贸易有限公司、廊坊市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宜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州承通贸易有限公司、廊坊市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温州承通贸易有限公司、廊坊市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24执266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