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湘0682执保10号
申请人河北铁昌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河北铁昌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5000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为河北铁昌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本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