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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324执3563号
慈溪市万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省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州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慈溪市万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省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州建设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西省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州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24执356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