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吉0194执404号
长春市北方特种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筑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北方特种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筑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3)吉0194民初4173号民事调解书,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款216800元、执行费32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吉0194民初417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