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浙0226执3643号
申请执行人:宁海县永坚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海县跃龙街道雪坡村,组织机构代码:698216128。
法定代表人:陈允辉。
被执行人:宁波伟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海县越溪乡亭港工业区,组织机构代码:780423572。
法定代表人:王能良。
本案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海县永坚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伟业建设有限公司为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同意对该案终结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同意对该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浙0226执3643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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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林欣荣
审 判 员 朱黎明
审 判 员 葛昊明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代书记员 柴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