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与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0381执保230号
申请保全人:**,女,1972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公主岭市。
被申请人: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法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本院依法作出(2019)吉0381民初3739号民事裁定书并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9)吉0381民初3739号民事裁定书实施完毕。
审判长***
审判员*顺
审判员曹巍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夏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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