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2执恢1621号
申请执行人:***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创意中心A座12A-1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7128980584。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天津远泽门窗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街泉州北路18号B座586室-3(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董娟娟,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8年1月18日出生,住甘肃省民乐县。
被执行人:董娟娟,女,汉族,1986年7月15日出生,住内蒙古包头市。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远泽门窗销售有限公司、**、董娟娟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津0012民初7225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杨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