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2017)苏0891民催1号 申请人: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711589130F,住所地淮安市深圳路9号。 法定代表人:纪建中,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申请人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7年3月8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对票号为01247919,出票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市新区支行,票面金额为壹万圆整,出票人为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1份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左康红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书记员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