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黑1083执1057号 申请执行人牡丹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被执行人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海林市。 本院在执行牡丹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牡丹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海林市人民法院(2021)黑1083执10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凯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曹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