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128执恢330号
黑龙江中荣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存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黑龙江中荣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哈尔滨荣泰消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存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黑0128民初19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4387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哈尔滨存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4387元,现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案款申请人已领取。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