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首盛装饰材料店、广东战博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73民初3315号
原告:***,男,汉族,1980年11月5日生,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师。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首盛装饰材料店,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经营者:***,女,汉族,1987年9月25日生,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被告:广东战博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法定代表人:**1。
原告***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首盛装饰材料店、广东战博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所涉专利为ZL**************“多段椅背框架”。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本案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