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建嘉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华建嘉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26810号 原告:***,男,1987年9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冠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华建嘉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向阳里原向***园。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3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北京华建嘉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7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过程申请撤诉,其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郭 晶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李静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