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盛源建设有限公司

江盛源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创世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津0116执10464号
申请执行人:江盛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吉庆里7-2-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79412078Q。
被执行人:天津创世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开区红旗路与渭水道交口西北侧赢寰大厦1-4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6007914753。
本院在执行江盛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天津创世生态景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给付了申请执行人20万元及逾期利息19380.86元,对剩余款项,分期给付,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由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25万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由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29.6566万元。以上款项给付完毕后,本案履行完毕。由于该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津0116执10464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上述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或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吕国欣
审判员  杨景崑
审判员  刘立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闫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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