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826执保456号
关于承德卓筑商砼有限公司2022年5月31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农商银行的0717××××4413账户;河北银行的1302××××0634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可用金额49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0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6日止。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