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安汉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225执88号
四川安汉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安汉建设有限公司交纳案件受理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92.00元。至此,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7)川3225民初224号案件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