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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京0108执2596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 ***。 被执行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主楼302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 ***。 被执行人: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 ***。 被执行人: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2号楼108室。 法定代表人: ***。 被执行人:***信息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子夜东路1058号***年广场1幢3层。 法定代表人: ***。 被执行人:***信睿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717室。 法定代表人: ***。 被执行人:百思博睿(横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被执行人:***,男,1963年12月15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执行人:**,女,1967年11月18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执行人:江***铁塔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团山东路9号2幢。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海南鼎数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40栋。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依据(2021)京长安执字第81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信睿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百思博睿(横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铁塔有限公司、海南鼎数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 在执行过程中,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信睿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百思博睿(横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铁塔有限公司、海南鼎数知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协议,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京0108执25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杨 哲 审  判  员   刘 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